三年不使用
[ 时间:2021-01-22 点击:997 ]
一、 什么是撤销三年不使用
撤销三年不使用是指:任何人对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注册商标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商标的申请。
二、 撤销三年不使用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商标注册申请量的剧增,可注册的商标越来越少,特别是一些好的商标,几乎都被注册。企业在申请商标时,如查询到已有在先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且该相同或近似商标已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可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商标的请求,同时将自己的商标提出注册申请,若在先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被撤销,那企业自己的商标就可能被核准注册了。
三、 撤销三年不使用所需材料
1、 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两份(我方提供,贵公司盖章或签字);
2、 申请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个人)复印件;
3、 被撤销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情况。
联系电话:0579-81577448 13173887587 投诉电话:18006799778
商彩商标让您看到知识产权的多姿多彩!